‘生物农药制剂是指使用天然来源如动物、植物、微生物和某些矿物原料来制成的制剂 ’ – EPA 定义
环保署(EPA)为生物农药定义了三类,其主要的两类是:
生化类生物农药的使用日渐增多,消费者越来越意识到传统农药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这导致政府向农民施加更大压力,要求他们减少使用传统化学品,并要求监管机构也减少对农药的批准。此外,大多数有害农药正在被淘汰,广谱化学品的供应正在减少,这为可替代性技术提供了机会。
作为作物保护策略的一部分,使用生物农药有许多好处。 施用后,它们的低再次渗透和安全间隔期意味着可以保护作物直至收成,这得益于他们的无残留。 生物农药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因为它们的毒性通常比合成农药低,并且通常仅影响目标害虫和密切相关的生物。 它们非常适合IPM(综合虫害管理)项目,以提高功效和产量,并且对抗药性管理很有用。 在某些国家,生物农药注册的限制较少,因此与合成农药相比注册速度更快。
然而,在生物农药方面,有一些挑战需要克服。一般来说,生物杀虫剂的保质期有限,在田间的持久性也有限。它们的作用可能较慢,更适合作为预防措施。此外,它们还必须与易于使用、低成本和非专利农药/通用型的传统农药竞争。
研制生物农药的目的是使这些技术比合成农药更具可预测性和竞争力。当使用微生物有效成分时,该制剂应:在生产、分配和储存过程中稳定生物体,帮助处理和应用产品,保护微生物免受有害环境因素的影响,并增强微生物的活性。
当涉及生物农药制剂时,我们可以提供样本制剂和推荐制剂添加剂。选择配方助剂时,最好的方法是使用温和的、生物相容性好的表面活性剂,例如:低风险非离子聚合物,脱水山梨醇酯和聚山梨醇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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